上海靜安區關于開展2020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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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0-05-11 11:33作者:上海市會計網來源:靜安區財政局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工業區管委會,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公司和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滬財發〔2018〕8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規定,現將組織開展2020年靜安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對象 根據《實施辦法》的規定,本區范圍內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統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均應參加2020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記的人員,應先完成會計人員信息登記。 會計工作具體包括:出納;稽核;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收入、費用(支出)的核算;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的核算;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其他會計工作。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的人員,也屬于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二、繼續教育形式 根據滬財發[2020]23號《關于開展2020年上海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規定,2020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原則上采用網絡學習,并實行在線測試。凡屬靜安區會計人員信息庫中的會計從業資格持證人員,均可登錄“中華會計網校:上海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http://shanghai.chinaacc.com)參加網絡繼續教育學習并預約測試。 高級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安排和啟動時間將由上海市財政局另行通知。 三、繼續教育學分及內容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 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2020年繼續教育專業科目主要內容包括新近發布和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管理會計應用指引、內部控制規范、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專題(財政政策、稅收政策、社保政策等)、會計信息化技術、相關財政政策、預算績效管理、稅收及稅收征管政策、會計人員管理和誠信建設制度等??晒┻x擇的專業科目以培訓機構公布的課程清單為準。會計繼續教育機構應當公開明示收費標準,不得亂收費。 四、時間安排 2020年本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自2020年5月1日開始至2021年2月28日結束。其中,2020年12月31日后不再接受報名繳費;2021年2月28日前未完成測試或測試不合格者,不予確認繼續教育。 五、組織形式 根據市局要求結合本區實際和企事業單位的需求,區財政局將統一安排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培訓內容和教學時間,并實行統一的監督管理。網絡學習和在線測試的具體培訓工作由中華會計網校負責實施。各鎮(工業區)、街道、各委辦局、各區屬公司和有關單位協助做好宣傳和通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管理,規范服務 區財政主管部門根據《實施辦法》規定,加強對會計繼續教育機構的監督管理和溝通協調,做好咨詢服務和政策解釋工作;加強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政策宣傳,督促各單位依法重視和支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推動單位充分享受國家及本市職工教育的相關政策措施,切實保障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權益。 (二)及時準確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區財政主管部門按照《實施辦法》的要求,辦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事項登記,督促會計繼續教育機構及時反饋已完成測試學員的相關信息并進行嚴格審核,確保測試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三)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協助通知本單位、本系統的所有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會計繼續教育。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靜安區財政局
2020年5月11日 【上海會計繼續教育】 1、上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購買入口>>(僅限電腦訪問點擊) 2、上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購買入口>>(僅限手機訪問點擊) 3、上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服務平臺>>(手機/電腦均可訪問) 原創聲明:此篇為上海市會計網整理編輯,部分來源于網絡,上海市財政局會計網,轉載請標明出處鏈接:http://www.46243.com.cn/h-nd-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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