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3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公告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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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3-05-04 16:02作者:上海會計來源: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 根據《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3〕3號),現將2023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 2.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茖W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茖W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 1.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被取消登記,自取消登記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2.以前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中因違紀違規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二、報名時間 (一)報名時間:2023年5月8日10:00至7月10日17:00。 (二)補報名時間:2023年8月4日10:00至8月14日17:00。 報名人員請于截止日期前完成報名流程,逾期將無法辦理。 三、報名程序 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通過“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網址https://ksbm.ecctaa.cn,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或者通過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官網(www.cctaa.cn)的“稅務師考試”欄目,或者通過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官方微信公眾號的“考試服務”進行報名。 (一)首次報名人員報名 首次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后,應首先完成實名注冊,然后按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上傳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證件照片,選定報考科目并完成交費。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報名人員應填寫工作履歷。 報名前應準備好符合要求的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證件照片,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寬295像素,高413像素,此照片將被用于準考證和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注:照片在首次報名流程完成后及后續報名期內均不得更換,請務必上傳符合要求的照片)。 (二)非首次報名人員報名 非首次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核對個人信息,確認無誤后,選定報考科目并完成交費。核對個人信息應進入“信息采集”頁面,逐項按要求核對、填寫,如信息發生變動,應及時更正更新。(注:姓名、身份證件及號碼不能自行變更) (三)交費 1.考試費標準:每科人民幣93元。 2.支付方式:提供支付寶、微信兩種支付方式。 3.支付時間:2023年5月8日10:00至7月12日24:00;2023年8月4日10:00至8月16日24:00。報名人員應于截止時間前完成交費。未在截止時間前完成交費視為未成功報名。 4.報名期內(2023年5月8日10:00至7月10日17:00)已交費報名人員可申請全部或部分科目退費,申請后報名費在報名期結束后原路退回,逾期(2023年5月8日10:00至7月10日17:00之后)不再受理退費申請。報名期結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考試費不予退還。(注:補報名期間即2023年8月4日10:00至8月14日17:00不受理退費申請) (四)報名完成 1.報名完成后,報名人員可在“報名系統”查詢個人報名狀態及報名信息表。 2.報名完成后,在補報名期間報名人員可增加或調整報考科目,不可調減報名科目,不受理退費申請。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方法 1.報名期內(2023年5月8日10:00至7月10日17:00)暫未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學歷(學位)的本科應屆畢業生,應在“是否在校生”處選擇“是”,并填寫相關信息。 2.持國外學歷證書的報名人員,學歷證書編號欄應填寫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書編號。 3.學歷證書遺失、損毀的報名人員,報名前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入學信檔案查詢本人學歷信息;查詢不到的,應向學信網或相關受理機構申請學歷認證報告。 4.先工作后入學的成人、自考等相關專業大專應屆畢業生,應填寫工作履歷。 四、免試申請 (一)申請條件 符合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免試相應科目: 1.已評聘經濟、審計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申請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 2.已評聘法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申請免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 免試人員應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二)申請時間 申請期:2023年5月8日10:00至6月8日17:00。 補申請期:2023年8月4日10:00至8月9日17:00。 (三)申請程序 1.首次申請,登錄“報名系統”,進入“免試申請”頁面,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符合要求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信息頁照片。 2.以往年度已審核通過的,繼續有效。 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評價與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審核。審核時間約10個工作日。 五、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一)考試科目 《稅法(一)》《稅法(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實務》。 (二)考試大綱 《2023年度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詳見附件一)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審定,由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公布。 (三)考試用書 根據《2023年度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用書由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評價與考試專家委員會編寫,由中國稅務出版社出版,將于5月上旬公開發行。 報名人員可通過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官方授權書店、中國稅務出版社微店、各地新華書店、京東、當當網等正規渠道購買正版教材。 六、考試方式、考試時間、考試城市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 考試系統支持5種輸入法,即微軟拼音輸入法、谷歌拼音輸入法、搜狗拼音輸入法、極品五筆輸入法、搜狗五筆輸入法。不提供手寫板等輔助輸入設備與軟件。 (二)考試時間 2023年11月18日: 09:00—11:30 稅法(一) 13:00—15:30 稅法(二) 16:30—19:00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2023年11月19日: 09:00—11:30 財務與會計 14:00—16:30 涉稅服務實務 (三)考試城市 具體考點城市信息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 七、準考證、考試成績、資格證書 (一)準考證打印 考試報名人員應于2023年11月13日10:00至11月19日15: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未完成報名流程和報名期內全部退費的報名人員,不能打印準考證和參加考試。報名期內已選擇部分退費的,已退費科目不在準考證上顯示,也不能參加已退費科目考試。 注:應試人員需持身份證原件和打印的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不可持電子身份證和電子準考證參加考試。 (二)考試成績認定 1.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自2022年度起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140分)的60%(84分)。 2.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發布考試成績查詢公告后,應試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考試成績,打印成績單。 3.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人員須在連續5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考試;免試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4.根據有關文件,因疫情影響無法參加2022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應試人員,已取得的合格成績有效期延長一年。 (三)職業資格證書申領 1.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發布資格證書申領公告后,已全科考試成績合格(含免試)的全科合格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按要求完成證書申領程序。 2.為保障軍隊院?;?001年(含)前取得本公告第一條相關學歷的全科合格人員能順利完成證書申領工作,請上述有關人員登錄學信網或到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受理機構申請《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并妥善留存。(注:因認證報告申請周期較長,請務必提前辦理) 3.經審核,符合領證要求的全科合格人員可取得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監制,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4.推行使用電子證書,電子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提供,持證人員屆時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點擊“證書查驗”查詢并下載。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的效力。 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報考事宜 (一)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參加考試的相關問題 1.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可以自愿選擇在內地城市或在香港考試。 2.選擇在內地考區考試的人員,考試報名程序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3.選擇在香港地區考試的人員須按以下程序報名: (1)在2023年5月8日10:00至2023年6月19日17:00或 2023年8月4日10:00至8月10日17:00之間將填寫好的報名信息表電郵香港稅務學會審核(報名信息表見附件)。聯系方式: 電話:852-28100438 email:tihkadm@tihk.org.hk (2)報名人員報名資格現場審核事項委托香港稅務學會承辦。 (3)每科考試費¥900元。報名人員現場審核報名資格時直接交香港稅務學會。 (4)報名人員可在公告統一規定的日期內通過“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5)應試人員憑核發的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在香港考區指定考場應試。 (6)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地區居民,可申請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經審核通過者,可免試該科目,考試成績管理為4年有效滾動。 (二)臺灣地區居民參加考試的相關問題 臺灣地區居民參加考試的人員按照本公告執行(第八條第一項除外)。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須知》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報名完成視為認同并承諾遵守。 (二)報名條件與免試條件中所涉工作年限和取得畢業證書時限的默認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 (三)考試費發票:報名人員應在交費前正確填寫開票信息,發票將于報名期結束后開具。 (四)考試問題咨詢 1.報名人員可在“報名系統”首頁“問題解答”欄,查詢問題解答。 2.報名人員可在“報名系統”首頁詢問“在線客服”咨詢。 3.咨詢電話:4000033955、021-61651875(工作日9:00—17:00)。 (五)考試投訴 1.電話投訴:010-8375 5892(工作日9:00—17:00)。 2.郵件投訴:ksb@cctaa.cn (六)特別提醒 1.考試報名人員應按本公告規定的辦法登錄“報名系統”,切勿通過其他陌生鏈接登錄,防止個人信息泄露。 2.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報名人員切勿輕信虛假宣傳,謹慎選擇社會培訓,防止個人信息泄露或被詐騙。 3.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未指定、授權或委托任何培訓機構及個人舉辦相關考前培訓,報名人員應防范不法分子的各類詐騙活動。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將協助公安機關打擊以“保過”“真題”“查分、改分”為幌子的違法犯罪活動。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pdf 2.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報名人員信息表填寫說明.doc 3.香港、澳門居民報名信息表.doc 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評價與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5月4日 原創聲明:此篇為上海市會計網整理編輯,部分來源于網絡,上海市財政局會計網,轉載請標明出處鏈接:http://www.46243.com.cn/h-nd-1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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